中央社專題,
http://www.cna.com.tw/project/20180730-Plastic
其中問題問到為什麼限塑之後,塑膠袋沒有減量。
被問的人都提出看法。
但我的看法是,有。答案就在數字裡。
中央社文章內的統計數字,其單位是重量。所以思考與比較的時候,要注意是否使用相同的單位。
在以前,沒有限塑的時候,一個袋子的重量是比較輕的。限塑之後,民眾使用的購物袋厚度需達0.06mm,
依照此篇「購物用塑膠袋限用政策實施成效暨塑膠袋與不同材質購物袋之比較研究」資料,前後塑膠袋的差異約為 3 倍。
如果在重量相同的情況下,限塑之後,塑膠袋的個數是只有原來的 1/3。
如果估算所有塑膠產量之中有12%拿來做購物袋,那麼國人使用塑膠袋的個數就少了 4%。
估算「塑膠產量之中有12%拿來做購物袋」是我隨便舉例的,只是要說明,購物袋的限制,雖然沒有讓使用的重量減少。但有讓使用數量減少。
就民眾教育來說是有進步的,但對塑膠減(重)量來說,卻是沒有達到目的 。
更新:
依照環境資訊中心的文章:「根據環保署2002年提出的統計數據,台灣每年消費型塑膠袋的使用量約10.5萬噸,其中購物用塑膠袋約6.5萬噸,以四兩紅白塑膠袋重量來換算,每年使用量高達200億個。」
如果依照其比例再打折保守來換算,6.5萬噸打五折,為限塑變厚的使用量,那個數就會是 200 * 0.5 * 1/3,得到減少約 30 億個。
參考:
http://ntcuir.ntcu.edu.tw/bitstream/987654321/4314/2/353.pdf
https://e-info.org.tw/node/20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