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說知識了。親朋好友也不少都是保險員。就算是自己的經驗吧。還請專業人士多指教,讓正確觀念遠播,讓優質保險人被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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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媽遇到實支實付型保險的問題。處理起來真的令人獲得了新觀念。
多年前,老媽就保了兩家公司的實支實付型的保險,最近因為跌倒,去了一趟醫院處理皮肉偒。於是想申請理賠,因為有兩家,就多申請了一份收據。醫院的做法就是再印出一份收據,蓋上「視同正本」。
然而,拿到「視同正本」收據的公司,就不願意理賠,因為「視同正本」的收據,不是正本,它只是一張「視同正本的副本收據」。正本就一張,就一定要那張正本的收據才行。
不論是講道理的老爸去講,或是講感性的老媽去講,不行就是不行。只有「正本」的收據才能理賠,老爸去拜託在同一家的老朋友也是得到這個消息。那朋友說,實支實付就是選一個理賠金額高的公司申請的。
所以,按照這個硬道理,實支實付型保險,對消費者來說,根本不應該保第二家,因為保再多家都會因為正本只有一張,所以只能申請一家。那麼,只要我有在某一家保過,就不要再想其他家會理賠給你了。這是告訴我們保險只能選一家的意思嗎?
雖然我覺得不合理,但是他存在,也許大家是都覺得合理所以存在吧?
相關的討論在我的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ricky.teng/posts/10207340523444198
同事的太太是專家,提供了保險評比:https://www.facebook.com/mathitaliu/posts/102056245917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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