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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這規則很明顯。
公司要減薪、無薪假很簡單。
員工也只有兩個選擇,

(1)忍氣吞聲
(2)被資遣

沒良心的就發一張紙叫你簽放棄應有權利就可以交差了事。
有良心的開溝通會,然後發一張紙叫你簽放棄應有權利就可以交差了事。
勞資不平衡從這看來就是很明顯。

http://tw.news.yahoo.com/led%E5%A4%A7%E5%BB%A0%E4%BD%B0%E9%B4%BB-%E7%88%86%E5%BC%B7%E5%88%B6%E5%93%A1%E5%B7%A5%E6%B8%9B%E8%96%AA-203725941.html

〔自由時報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位於新北市板橋區的LED上市公司佰鴻工業公司,遭員工家屬投訴強制員工減薪,甚至半年無特休假可休,經勞工局派員勞動檢查後,認定有兩員工未同意被逕自減薪,但特休假均有依法轉發工資。

佰鴻工業協理王怡賢表示,台灣企業面對不景氣,很多公司實施無薪假,佰鴻工業為照顧員工生計,不得已才實施減薪,而且減薪比例主管高、基層員工低,特休假部分,均依勞基法執行,轉發薪資,兩位不同意減薪的員工,會依規定辦理資遣。

遭受國際景氣下滑影響,國內休無薪假的公司增加,根據佰鴻公司已離職員工家屬投訴,佰鴻為國內LED大廠,今年前三季的獲利都很不錯,但是第四季卻以要求員工共體時艱為由,未經員工同意,強制要求各級主管及員工減薪五到廿%,主管為了公司營運拚命,六個月沒休過特休假,對員工不夠厚道。

勞檢確認有兩員工未同意

勞工局派員前往勞檢,認定佰鴻公司有公告減薪,亦有請員工認減薪同意書,但查到兩名員工未同意遭公司逕自減薪,涉違反勞基法,公司若未提出合理說明,依法可裁罰二萬至卅萬元。

特休假部分,公司對員工未休完的特休假,均有轉發工資,但勞工局也指出,如果是高階主管及專業經理人,屬於委任制,非勞基法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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