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洪蘭老師的介紹,我開始翻閱「閱微草堂筆記」,是清朝紀曉嵐所寫的。
裡面有些故事,現在看來仍然值得再讀。

以下的一則故事,我認為特別適合給廢死團體看,請他們能以受害者的角度想想。

我用現代的話略說一下故事:
有一個老人姓余,做刑事偵查的工作四十多年,後來生病危急的時候,恍惚中好像看到鬼影,他說:「我平時心存忠厚,從不妄殺一人,什麼鬼敢來找我?」在夜夢中,數人血淋淋地哭訴著:「你知道刻酷會積怨,你卻不知,忠厚也會積怨。受害者如此弱勢,被殺害時如此痛苦,死後只希望加害者受應有懲罰。但你,只看見活著的加害者的可被原諒的地方,卻不見死去的受害者的悲戚。你用你的文筆,被加害者開脫,使得兇殘的人責任脫去,使死去的人的冤曲消失。請你設身處地,如果你無罪無辜,卻被人殺害,死去之後魂魄有知,在法院裡看著加害者因為起訴書上改重傷為輕,改多傷為少,改理曲為理直,改有心為無心,使得殺害你的人,可以脫罪,還逍遙法外,自認沒錯,你會不會有怨恨呢?而且,你還自以為這樣是做功德,請問,枉死的人,不找你找誰?」

原文很漂亮,也附在下面:

余某者老於幕府,司刑名四十餘年。後臥病瀕危,燈月下恍惚似有鬼為厲者,余某慨然曰:“吾存心忠厚,誓不敢妄殺一人,此鬼胡為乎來耶?”夜夢數人浴血泣曰:“君知刻酷之積怨,不知忠厚亦能積怨也。夫煢煢孱弱,慘被人戕,就死之時,楚毒萬狀。孤魂飲泣,銜恨九泉,惟望強暴就誅,一申積憤。而君但見生者之可憫,不見死者之可悲,刀筆舞文,曲相開脫,遂使兇殘漏網,白骨沉冤。君試設身處地,如君無罪無辜,受人屠割,魂魄有知,旁觀讞是獄者,改重傷為輕,改多傷為少,改理曲為理直,改有心為無心,使君切齒之仇,從容脫械,仍縱橫於人世,君感乎怨乎?不是之思,而詡詡以縱惡為陰功,被枉死者,不仇君而仇誰乎?”余某惶怖而寤,以所夢備告其子,回手自撾曰:“吾所見左矣,吾所見左矣。”就枕未安而歿。

註1:司刑名四十餘年,「刑名」是清各州縣官署中主辦刑事事務的幕僚。俗稱刑名師爺,亦稱「刑席」。而我認為是比較接近檢察官,或者該說寫起訴書的那個人。而不太像偵辦刑事案件的警察、法醫。不過,有小說「刑名師爺」,寫的是法醫的故事。

註2:有其他人也用過這個故事。http://www.gvm.com.tw/Boardcontent_9894.html

註3:王清峰事件,也有人用過。http://msuvictor.pixnet.net/blog/post/30522817-%5B%E4%BA%BA%E7%89%A9%5D-%E7%8E%8B%E6%B8%85%E5%B3%B0%E6%94%BE%E7%B8%B1%E9%82%AA%E6%83%A1%EF%BC%8C%E4%B9%9F%E6%98%AF%E5%9C%A8%E7%8A%AF%E7%BD%AA%E3%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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