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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倖存者偏誤,很多人都知道,但是自己寫文章下結論時又都忘光光。

畢竟,大多數人還是先有了結論,再去找證據來佐證自己的說法。

這跟大膽假設小心求證有什麼不同?

不同在於,證據的採用的心態。

當有利的證據就採用,不利的證據就視而不見,這種就是先射箭再畫靶。

而先有假設,再尋求驗證,就會考量正面證據與反面證據,並從中尋找運作機制。

以成功學書籍最常見的,「作者從數百位成功人士,總結其中共同特點,提出成功的人都會有的習慣」這類文字來看,問題在哪裡?

當作者總結成功人士都有的特點,有去跟失敗或一般人士比對嗎?

如果那些特點也在失敗人士的身上,那算是成功人士的特點嗎?

那些特點是因還是果還是碰巧呢?

上面三個問號就是讀者與作者應該要放在心中,對於任何結論都要有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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