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11點多,大雨滂沱,早知如此便不該晚歸。
冒雨跑至機車旁,穿起雨衣,戴起安全帽,按下機車起動鈕。
「該糟,發不動!」
又是老機車的老毛病,一個月中會有一兩次,怎如此巧合在今晚大雨中發生。
雨中嘗試約5分鐘,將機車牽至騎樓下再試。雖知老毛病用老方法即可對付,但仍懷著希望又試了20分鐘。
「忘了拿東西。」全身溼溼地又回公司,警衛定想為何此人又回來。故意裝成回來拿東西的樣子。
老方法也很簡單,就是不理它,放它個10分鐘。這次我等了20分鐘,再次穿上浸溼的襪子、鞋子,下樓發車。一次搞定。
只是一路上,只要沒催油,就會熄火。每每在紅燈面前便膽跳心驚(膽會跳嗎?)遇此狀況誰不害怕,若是老毛病又在此刻發作,我要在黑夜雨中青紅燈前等10分鐘嗎?
幸好,熄火再發都會動,也折騰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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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ansci.tw/archives/19410 文 / 程樹德 《詩經》魏風有〈碩鼠〉一詩,「碩鼠碩鼠, 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逝將去女,適彼樂土」。婉約的詩人將壞統治者比喻做大肥鼠,雖長年供養著牠,但牠不肯為人民謀福利,只好離開肥鼠到理想的新樂土去。現代歷史學者麥克尼爾(W. McNeil)寫他名著《瘟疫與人》時,也幽默地將病原稱為微寄生蟲,將暴虐的掌權者稱為「巨寄生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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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ithome.com.tw/itadm/article.php?c=74835 Oracle控告Google Android侵害Java侵權一案,今年5月底美國舊金山法院判決Google無罪,Google依法向請求訴訟期間文件、損害賠償專家等相關費用支出。 Google律師上周四向美國舊金山地方法院提出申請,要求Oracle支付約400萬美元的行政費用。
Google首席律師Robert Van Nest代表
提出的文件列出了Google因Oracle提出的Java侵權官司涉及的費用,這筆費用大部份來自產生與蒐集法律文件。
在Oracle於201年收購昇陽(Sun Microsystems) 成功後,後者擁有的Java,儼然成了Oracle的提款機。Oracle控告Google Android不當使用了37項Java API,要求高達10億美元。在三月間公聽會時,Google還指出,如果Oracle能證明Google侵權,願支付Android業務營收中的280萬美金作為賠償。經過多次協調與講價和解無效後,五月底美國舊金山法院判決Google無罪。
「Google贏得本次訴訟絕大部份…Oracle無法取得該公司尋求的賠償。Google為勝訴方,有權要求補償費用,」文件中寫道。
官司結束後,Google有14天可以申請訴訟的費用。包括文件處理和複製相關的290萬美元,支付法院指定的損害賠償專家一半的費用987,000美元,以及支付官司中必要的聽寫打字費用143,000美元。
在法院審理間,包括Google 執行長 Larry Page和Oracle 執行長Larry Ellison都曾出席作證。前後共有60個證人出席作證。
此外該文件也指出,Google應Oracle要求,生產了330萬份電子檔;Google 60個文件系統橫跨2000萬張網頁;並為本案處理和檢視了9700萬份文件。(林妍溱/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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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E7%8E%8B%E4%BB%A4%E9%BA%9F%E6%8F%90%E6%97%A9%E7%99%BC%E7%9B%A3-%E9%97%9C20%E5%A4%A9-061215646.html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9日電)東森國際董事長王令麟今天上午提早向檢方報到發監,他鞠躬向社會大眾道歉,強調為父贖罪。北檢表示,因他曾遭羈押345天,經折抵後,應再服刑20天。 王令麟說,希望建立模式,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所以提早入監服刑,他將視作「靈修19天」,強調天下沒有不是的父母,「為父贖罪」,將在監所裡詳讀聖經。他並當場鞠躬向社會大眾道歉。 理了個大光頭的王令麟,在友人、台北巿商業會副理事長王應傑陪同到案;王應傑說,商業界很不捨他入監服刑,大家應記取王令麟的教訓,不要在未出席的股東會議中,簽字代表出席。 此外,王令麟在民國97年5月,以新台幣3.5億元交保,他說,將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返還這筆錢。 台北地檢署發布新聞稿指出,王令麟因涉力霸及嘉食化案、力華票券案等案件,台灣高等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6月及7月徒刑定讞,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北檢6月25日收到高院裁定書,檢察官隨即發出傳票,傳喚王令麟在7月17日上午10時到案發監執行,但他今天自行提前到案,經執行檢察官訊問後,隨即發往台北監獄執行。 王令麟計算須再服刑19天,與檢方計算出的20天有落差,檢方指出,王令麟因此案在96年6月15日遭檢察官當庭逮捕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因此他在檢方逮捕前接受調查局北機站約談時,還不是被拘捕狀態,所以羈押天數折抵應以他人身自由受拘束的逮捕日起算。10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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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錢花了,過三年了,還有沒通電的。是結案了嗎? http://tw.news.yahoo.com/%E5%8C%97%E5%B8%82%E7%9B%A3%E8%A6%96%E5%99%A81%E5%8D%83%E5%A4%9A%E6%94%AF%E9%81%B2%E6%9C%AA%E9%80%9A%E9%9B%BB-%E5%8C%85%E6%8B%AC%E4%BA%8B%E6%95%85%E6%9C%80%E5%A4%9A-ma%E6%A1%88%E5%9C%B0%E9%BB%9E-040425620.html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4日 下午12:04 台北市政府從九十八年開始,陸續編列十六億元,建置一萬三千六百多支監視器,不過議員高嘉瑜質疑,這些監視器原本去年一月,就要全部驗收,到現在卻還有一千多支沒有通電,尤其年年事故發生最多的民權東路六段,還有十八支監視器沒有通電,Makiyo與日籍友人踹打計程車司機案的地點,也有三支沒有通電。北市警局則回應,已經陸續施工開通,承諾在今年底前,盡快通電啟用。(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的一萬三千六百九十九支監視器,從九十八年開始建置到現在,到現在還有一千一百七十八支監視器無法通電,台北市議員高嘉瑜批評,監視器還沒有通電的路段,包括台北市前十大交通事故最多的路段、甚至連Makiyo及日籍友人踹打計程車司機的路口,也有三支監視器還沒開通,議員點出,台北市去年交通事故第一名的民權東路六段,儘管連續四年都是交通事故最多的路段,在這個最需要監視器的地點,竟還有十八支監視器還沒有通電。 另外Makiyo及日籍友人踹打計程車司機案,如果不是運將的行車紀錄器,而是要靠警察局的監視器,根本無法還原真相,因為忠孝東路四段及逸仙路口附近,就有三支警方的監視器沒有引電。議員高嘉瑜質疑,警方新設的監視器,本該在一百年一月就要驗收啟用,卻因為各單位的協調、住戶抗議、道路申挖困難、施工重複等,導致完工期遙遙無期,台北市警察局犯罪預防科股長張九宜回應,監視器的建置,因為都是位於路口,需要與各單位配合、工程難度也高,現在北市警局規劃每一週,會開挖四十處陸續通電,現在的工程進度正正常執行,警察局承諾會在今年年底前,會將所有的監視器通電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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