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50% 選上的人卻要被 25% 的人罷免,這句話是錯的。事實也告訴大家,不可能,總的來說,還是票多的贏。
2. 如果選上就要做到完,這句話是錯的。如果真是如此,那就不需要罷免的設計,但是罷免的設計就是讓不適任的人提前下台用的。
3. 大規模罷免是不合理的,這句話是錯的。如果能夠讓大規模罷免真的能成功,也不過就是個解散國會全面重選的狀況。雖然我國有解散國會全面重選的機制,發動機制是給立法院行政院發動的,罷免是人民可以發動的,不一樣。我覺得要保留。
4. 有人說這一年來的停滯與半年來的罷免活動失敗,代表是執政黨的失職,必須要追責,我不認同。如果沒有爭議,不會走到要罷免,整個社會就該負擔這個責任。跟國會重選來說比較便宜。
5. 看到幾個政黨的記者會的影片標題,都保有風度,心裡是好家在的感覺,希望以後朝野溝通能順利一點。
6. 看到影片標題寫「民嘆: 罷免成政治工具」。我的意見是「罷免本來就是政治工具,可用來解決政治僵局」。
7. 刷了幾個臉書,感覺還沒有結束。果然國外的研究,「僵局之所以成為僵局,就是任何方法都沒有用」。輸的不甘心,贏的怕報復。真的會走向用動盪嗎?覺得不太妙。
8. 以我國的制度來說,應該有三個參與者,行政代理人、立法代理人、人民直接參與。其他的國家多是行政代理人、立法代理人。不論總統制(固定任期制)或議會制(大黨決定制),都是目前執政方有利。(這一點會需要參考之前寫到有關其他國制度在行政立法僵局的形成條件與解決模式)。我覺得(20250728)如果沒有罷免(民眾發動的機制),制度就必須要往總統制或議會制靠攏,但實際仍是目前執政方有利。而目前我國制度的確是獨立全球,要單項比較絕不公平(例,其他國家都沒有大罷免),應該要全套比較才公平。
9. 有罷免權的存在,最直觀的成效就是免去大遊行抗議的社會成本。目前出現很多沈默的多數發文解怨氣。恰恰說明,這個罷免制度,有辦法反映「沈默的多數」的意見,在僵局的過程產生剎車減速的效果。然而,投票解決僵局的效果不在開票結果出現就立刻發生,而是結果出現之後的對話,猶如剎車之後要轉方向盤。如果僵局的雙方仍無妥協,依舊照著原來的僵局而去,方向盤仍然不轉油門一樣踩下去,那麼所有制度都會是失敗的。最終會走向原始的方式解決紛爭。
10. 另外,任何國家,任何制度,出現意見不同的時候,反映的就是行政與立法兩權互卡,導致政府空轉,這屬正常。如果單以政府空轉做為理由發動任何行動,都是倒果為因。實際解決的方法就是「提出要解決的問題,提出能解決的方法,大家來討論解決的方法,而不是討論要解決的問題本身」(這一點要移去別篇比較合適)
11. 我覺得,我所期待的是,輸的人說聲 GG,贏的人說聲 GG。這回合就結束。
12. 同事言語中暗示說我天真,我其實也承認。我沒說出口的是,如果沒有天真的人,世界不會改變。只能慢慢等。
13. 當然仍然有人不相信罷免有任何用途,會對立仍然是對立。我也覺得這會是一個路徑,而且目前的狀況來看,也很有可能是持續對立。但是絕對觀察到的一件事,反罷免成功後,不少人發表反罷免意見,一開始就是「我原本是沈默的人」,然後開始檢討對罷免的各種不認同。這不就是罷免投票完之後給予的輿論空間嗎?這就是罷免投票完之後給予的輿論空間。縱然沒有改變對立的樣子,程度也會是不一樣的。如果沒有罷免,除了沒有重置的時機之外,上街抗議比拼場的事情會更早發生。我仍然認為罷免對於解決僵局有幫助。罷免是可由民眾發動而且不用等待政黨的解決行政立法僵局的工具。我之所以在罷免制度重覆講,就是它的存在讓這次的僵局不用一開始就走上街頭。不是沒用的東西。覺得沒用的人,可能有很多種,其中一種是哪些覺得遲早都要上街頭,不如直接上街頭的人。而我不想要像以前一樣常常上街頭那樣。如果是這樣的理由,那麼上完街頭不妥協最後還是要投票對決,投票對決完不妥協一樣要武力對決,難道要一開始就武力對決嗎?應該不是吧。也有人說,民主就應該要協商,有很多很多方式,不應該要罷免。這還是老話,如果可以的話,也不會走到罷免。會走來到要提罷免,行政與立法早以對立好幾個月,就是沒有妥協。多花半年投票決定民意,很值得。要補充一句話,真正值得的人是,在罷免結果出現之後會尋找妥協的人。仍然在用清算的方式、嘲笑的方式攻擊對手的人,是沒有辦法用制度改變想法的人,這些人應該也就沒辦法用民主的任何方法改變行為,希望這種人會越來越少。
14. 之所以寫在這裡是紓解想要在臉書上跟人辯解的衝動。因為以我的能力來說有可能越講越糟。
- 7月 26 週六 202520:20
[閒聊]罷免的心得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